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就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即日起暂停运行。
二、自2023年11月7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暂停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确需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的,投标企业信用评分以2023年11月6日“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三、自2023年11月7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取消报价承诺法评标方式。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