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校内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负责相关采购平台的系统管理和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维护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平台。
(四)负责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代理活动的管理。
(五)负责督促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与服务进行质量跟踪,并按合同规定协调处理。
(六)负责与上级归口管理单位对接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事宜。
(七)协助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法律纠纷等事宜,对有质疑、投诉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