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招标采购中心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履行招标采购流程事务性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西省有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负责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及考核工作。

(五)参与督促供应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按合同规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六)负责与上级归口管理单位对接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标事宜。

(七)协助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质疑、投诉,配合学校法律顾问处理招标采购工作中涉及的法律纠纷等事宜,对有质疑、投诉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